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您的位置: 綠之韻服務網點管理方案
綠之韻服務網點管理方案

一、綠之韻服務網點的設立
    服務網點是直銷運營中服務功能、配送功能的直接承載者。其服務功能表現在直銷員與消費者之間的對口服務上,服務信息的傳遞,服務的回應都應全面而快速。服務網點是向消費者、直銷員對外展示的窗口,直接影響到企業形象、產品形象,是直銷員與消費者建立良好的顧客關系有效地開展營銷活動的保障。
    所以為規范企業直銷行為,加強對企業直銷活動的監管,為更好的便于滿足消費者、直銷員了解產品價格、退換貨及依法提供的其他服務,綠之韻公司在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市、縣、區的每個城區設立不少于一個服務網點。
(一)綠之韻服務網點的定位和主要職責
    綠之韻服務網點是指按照《直銷管理條例》和《直銷行業服務網點設立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直銷業務經營地域設立的服務網點是為消費者、直銷員提供服務的平臺或者場所,其核心的宗旨就是確保消費者和直銷員的合法利益。綠之韻服務網點的主要職責是:
1、便于滿足最終消費者、直銷員了解商品的性能、價格和退換貨等要求;
2、便于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
3、便于企業的形象展示與產品銷售;
4、便于企業對市場一線的管理;
5、代公司發放內部產品免費資料和代收公司發行刊物的書籍費。

 

(二)綠之韻服務網點的確定原則
    1、綠之韻服務網點不得設在居民住宅、學校、醫院、部隊、政府機關等場所,在顯著位置設置企業統一的服務網點標志。服務網點的申請由公司市場管理中心和分支機構嚴格依照綠之韻服務網點申請流程辦理,未達到要求的申請人一律不得批準為綠之韻服務網點。
    2、在獲得直銷經營許可的地域,綠之韻公司將與獲得直銷經營區域的加盟店在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要求加盟店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報成為綠之韻服務網點。協商未達成一致的加盟店,公司將終止與其的購銷關系。
在未獲得直銷經營許可的區域,綠之韻公司按傳統加盟模式經營。
    3、服務網點與各服務網點、服務網點與直銷員之間沒有直接的利益關系,服務網點負責人不得持有公司直銷員的身份。
    4、服務網點應當對直銷員、消費者提供服務主要包括:
1)《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及相關法律規定,直銷企業基本信息及直銷經營資格、分支機構、服務網點、直銷員、直銷培訓員、直銷產品退換貨辦法、直銷員計酬等的查詢服務;
2)直銷產品展示、產品目錄、功能、價格、質量及標準、主要成分、適宜人群、使用注意事項、符合國家認證、許可或強制性標準情況等的咨詢服務;
3)直銷產品退換貨服務;
4)受理消費者、直銷員的投訴、舉報;
5)服務網點不得招募、培訓和管理直銷員。
6)直銷企業依法提供的其他服務。

 

二、服務網點申請人的資格
(一)年滿18周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管理能力且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
(三)具備自有或租賃的、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的營業場所(且不位于居民住宅、學校、醫院、部隊、政府機關等場所)。
(四)取得服務網點所在地工商部門簽發的正式營業執照,并辦理了稅務登記。
(五)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
(六)熱愛產品和事業、認同公司的營銷理念、愿意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七)誠實守信,無商業失信的履歷;品行端正,群眾基礎良好。
(八)不得是國家在職公務員、現役軍人、醫務人員、教師、全日制在校學生、公司正式員工及其配偶和子女、邪教或非法組織成員、因犯罪正在服刑的人員以及其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從事直銷的人員。

 

三、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服務網點的申請流程包括分支機構審批和總公司市場管理中心審批兩個程序。
(一)遞交申請
申請人在充分了解公司和產品,以及公司關于服務網點的相關管理規定的基礎上,向公司市場管理中心提交申請材料(分支機構負責初審)。
(二)資格審查
公司市場管理中心接到申請人的申請以后,將在7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審核工作經過市場總監、直銷業務負責人的雙重審核;公司若對申請者提供的服務網點地址或者有關資料有疑問,須由2名工作人員考核其地址及有關材料,并在確認后向有關負責人提供調查報告;審核流程結束以公司直銷業務負責人在《綠之韻服務網點申請書》簽名并加蓋公章。
(三)服務網點的裝修
申請人將店鋪的地址選定,公司市場管理中心確定其授權經營資格后,向其發送“恭賀函”及“服務網點裝修標準圖”。
獲批準的服務網點負責人在接到公司發送的“恭賀函”、服務網點裝修標準規范圖及其說明后,在規定的地點和時間內按照公司的要求辦理裝修的相關事宜。
(四)復審
店面在“恭賀函”中指定的1個月內,服務網點負責人必須親自攜帶服務網點房屋租約或者房產證、營業執照復印件、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裝修好的服務網點彩色照片6張(內外各3張,共6張/套)等遞交到公司市場管理中心接受復審審核。
(五)簽署合同
經公司市場管理中心復審通過后,公司將與申請者簽訂《綠之韻服務網點經營合同》,該合同會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做詳細的規定。
申請者在簽署合同之前,要通讀合同,并接受合同中的一切規定;合同必須由公司直銷業務負責人和服務網點負責人分別親自簽名,并加蓋雙方的合同專用章。
(六)初次進貨
申請者在服務網點開業之前,須保證其備有品種齊備的綠之韻直銷產品用于在該服務網點店內的展示。
 (七)培訓
服務網點負責人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業務培訓。
培訓分為業務知識學習和服務網點實習兩個部分,負責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自愿選擇適當的時間參加。
  (八)開業
符合以上要求以后,服務網點負責人回到服務網點所在地,主持開業儀式,正式開始對外營業。

 

四、服務網點的權限管理
(1)為消費者、直銷員提供服務,確保消費者和直銷員的合法利益,不具備招募和培訓直銷員的資格。
(2)在公司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產品優惠促銷活動的宣傳。
(3)向直銷員免費提供合理的資料、教材等物料。
(4)為消費者、直銷員辦理退換貨服務。
(5)受理消費者、直銷員的投訴、舉報。

 

五、服務網點的考核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服務網點更好服務廣大消費者、直銷員,綠之韻公司通過分支機構依據《綠之韻服務網點管理手冊》對服務網點采取形象、服務、行為等方面考核管理措施,按月發放網點服務補貼(服務補貼最高不超過該網點區域月銷售額的5%)。
    考核結果將于每月1日之前對上月進行考核,當月8日前公布考核結果?己藭r間若逢節假日,依次順延。服務網點考核由所轄分支機構執行。
考核內容:
1、服務網點的服務原則。(依照《服務網點管理手冊》)
2、服務網點的行為規范。(依照《服務網點管理手冊》)
3、服務網點的產品銷售規范。(依照《服務網點管理手冊》)
4、服務網點的形象規范。
(1)店面門頭須按照公司規定統一設計裝潢。
(2)產品陳列。(依照《服務網點管理手冊》)
     考核形式:1、市場信息反饋或投訴。
2、定期走訪。由分支機構市場管理中心定期到所轄區域服務網點指導服務工作,并實地考核服務網點的以上考核內容。
考核辦法:對以上行為考核內容評分一律為1-5分,考核成績優秀最高評為5分,不能達到要求的最低評為1分。
5分全額發放5%的服務補貼:無任何投訴,且市場檢查無任何問題。
4分發放5%的服務補貼中的60%:
(1)當月被市場投訴1次,在7日內及時處理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按4分計算當月服務補貼。
(2)市場檢查提出整改意見(重大問題除外),在7天內完成整改,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按4分計算當月服務補貼。
3分發放5%的服務補貼中的40%:
(1)當月被市場投訴3次以內,在7日及時處理,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按3分計算當月服務補貼。
(2)市場檢查提出整改意見(重大問題除外),在15天內完成整改,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按3分計算當月服務補貼。
2分發放5%的服務補貼中的20%:
(1)當月被市場投訴5次以內,在7日及時處理,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按2分計算當月服務補貼。
(2)對之前投訴未處理妥善,造成不良影響。按2分計算當月服務補貼。
(3)市場檢查提出整改意見(重大問題除外),在28天內完成整改,為造成不良影響的按2分計算當月服務補貼。
1分無服務補貼:
(1)重大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2)違規操作損害公司、惡意損害消費者、直銷員利益的。
(3)市場投訴5次以上。
(4)市場投訴未及時處理并造成不良影響的。
(5)市場檢查提出整改意見,超過28天未完成整改,或態度惡劣不予配合的。
    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服務網點,可以在考核結果公布3日內提交書面報告至綠之韻集團,由綠之韻集團查實予以回復。

 

六、服務網點的調整
    我公司制定專門的《服務網點管理手冊》,通過公司總部和各分支機構,對公司服務網點實施有效管理;公司將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或各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要求增加服務網點,并將增設方案通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商務部備案;公司調整服務網點方案,增加、減少服務網點,將按照《直銷行業服務網點管理辦法》(商務部2006年第20號令)的相關規定執行。
    在從事直銷活動的區域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建立的便于滿足消費者、直銷員了解產品價格、退換貨及企業依法提供其他服務的服務網點,增加、減少時省級分支機構應按《直銷行業服務網點管理辦法》要求服務網點在原審批部門得到減少批準并按規定備案后,與服務網點辦理好相關退貨手續,經綠之韻公司直銷小組報國家商務部和相關工商職能部門批準并按規定備案后,確定服務網點退出。
    按規定程序退出綠之韻公司或因違規操作損害公司、消費者利益而遭解除合同的服務網點,綠之韻公司將予以公布,服務網點撤銷作廢。撤銷和減少服務網點時,為保障消費者、直銷員的合法權益,將由該地區相鄰的服務網點承接被撤銷或退出的服務網點的權利義務關系。綠之韻公司也將在該地區重新設立一家服務網點,保證在開展直銷經營活動的市的每一個城區不少于一個服務網點。

 

《綠之韻服務網點管理手冊》

第一部分  服務網點的日常經營管理

一、服務網點營業時間
服務網點的營業時間視當地實際情況、市場狀況及季節而定,一般情況為9︰00-17︰30,同時保證網點內有專人24小時值班。
二、服務網點的日常工作流程
服務網點負責人作為服務網點業務工作的全面負責人,承擔著服務網點全面的行政工作、業務指導工作和財務、物流的監管工作,以保證服務網點經營運作的正常開展。因此,服務網點負責人必須通過親自實施或指導、督促他人實施等方式,確保以下服務網點日常工作流程的有效完成。
(一)營業前
1.檢查人員出勤情況,檢查員工儀容儀表,清潔網點內衛生。
2.檢查貨品是否完好,整理貨品、貨架。
3.檢查網點內設施,如有損壞及時找專人修理。
4.備好當日所需各類票據。
5.了解當天新上架的產品及其功能價格。
(二)營業中
1.巡視網點貨架衛生及產品分區陳列是否符合要求。
2.檢查是否有工作人員聊天或無所事事,檢查店內是否有污染或破損商品。
3.檢查各個功能區工作人員對顧客的服務是否周到,有無怠慢顧客的情況發生。
4.檢查價格標簽與商品陳列是否一致。
5.指導員工為顧客做好細致服務,如回答顧客咨詢、接受顧客的意見和建議等。
(三)營業后
1.檢查是否仍有顧客滯留。
2.檢查設備是否已經整理,電源是否已經關閉。
3.填寫交接班記錄。
4.完成當日盤點工作,填寫盤點表。
5.整理網點內衛生。
6.做好網點關閉相關安全工作。
三、產品陳列管理
1.產品按直銷產品/批發零售陳列、按類別、系列分區陳列,保持排列有序。
2.在櫥窗內擺放主打產品和新上市產品。
3.保持所擺放產品的潔凈與整齊。
4.產品陳列順序:按包裝種類分別陳列,顏色由淺到深,體積由小到大。
5.對于包裝為白色及顏色較淺的產品,要注意防塵并勤于替換樣品,以免污損。
6.遵照“重要產品擺放重要位置”的原則進行產品擺放。
7.采取“先出后補”的方法,令產品轉換快捷。
8.產品盡可能做大量陳列,確保所有類別、貨號、包裝類型的產品均能夠得以展示。
9.網點內櫥窗燈光亮麗,主體一目了然,產品價格明確。
10.陳列產品要定期更換(尤其是櫥窗和網點櫥柜中的產品)。

 

第二部分  服務網點行為規范

一、服務網點在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等,嚴禁對公司和公司產品進行夸大、虛假宣傳。
二、服務網點須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一切與經營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在運作中維護公司的形象及利益。
三、服務網點嚴禁涉及宗教迷信、非法集會、結社等國家禁止的活動、言論。
四、服務網點負責人不得為直銷員。不得招募直銷員或其個人名義招募直銷員,不得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進行團隊計酬。
五、服務網點須認真理解和充分貫徹公司“服務無限”的經營理念,為顧客提供周到、完善的服務。
六、服務網點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退換貨服務等須嚴格按照公司所規定的服務流程進行。
七、服務網點應配置齊全的服務設施及產品示范設施,工作人員須統一儀容及言行規范,按公司統一的服務行為規范,竭盡全力為每一位顧客提供優質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
八、服務網點工作人員應借助公告欄或產品手冊等資料幫助顧客充分了解產品功能、種類、價格、使用方法、服務內容,并定期發布公司最新運營及產品信息,認真解答顧客提問。
九、服務網點在推廣產品時,應當完全按照公司提供的最新文本介紹及解釋,向顧客推廣、介紹、示范產品,不得不誤導、誘導顧客購買其所不需要或明顯超過其合理消費量的產品。不得經營非公司的產品及公司規定不允許在服務網點內銷售的產品
十.服務網點不得侵犯公司商標、名稱、著作權等其它權利:
1.服務網點在經營中,未經公司書面授權,無權以公司的名義進行任何活動。
2.服務網點及其負責人不得以“綠之韻”注冊商標、名稱作為其他任何機構或生意的名稱,或授權于他人使用這些名稱。
3.服務網點不得自行生產或通過公司以外的任何來源獲得并銷售任何公司所有的產品名稱、圖案或商標的物品。
4.服務網點除在經綠之韻核準同意使用規定的標識的地點以外,不得在其他任何場合使用“綠之韻”名稱及商標。
5.服務網點不得私自改動“綠之韻”商標、標識等并自行使用,不得誘導或授權、授意他人從事此類活動。
6.服務網點未經公司許可,不得私自在筆、紙、本、文件夾、書包等工具上印制公司名稱或標識以供經營使用或出售。
7.服務網點應使用公司統一印制的名片,或按照公司規定的內容和格式自行印制名片。
8.服務網點不得未經公司授權即復制、翻印、出售公司發放的文件、文書、書籍、產品介紹、光盤等文字、音像資料。
9.服務網點不得使用非公司提供或指定的文字、音像資料進行展示、介紹等業務活動。
10.服務網點不得與任何出版單位達成任何協議,出版與公司有關的印刷品及音像資料。
11、服務網點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綠之韻直銷產品及其包裝。
十一、服務網點資格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轉讓,如有此類行為將受到公司處罰。
十二、服務網點不得有任何輕視、貶低、攻擊、誣蔑、詆毀其他服務網點的言行;不得有誣告其他服務網點和妨礙其他服務網點正常經營的行為。
十三、服務網點不得有攻擊、蔑視、貶低、詆毀其他公司、品牌、產品的言行,不拉搶其他團隊人員。
十四、在任何場合、任何地點,服務網點都不得有對公司、公司產品、公司員工有不利、不實、不負責任或帶有攻擊性的言論。
十五、服務網點不得隨意在公共場所派發傳單,不再公共場合阻攔他人、進行陌生推銷及推廣業務。
十六、服務網點在進行推廣時不得夸大、曲解公司的業務計劃,附加創新銷售模式。
十七、服務網點工作人員應確保所有進入與離開網點的顧客均能夠得到禮貌招呼。
十八、服務網點工作人員嚴禁對顧客做出任何不尊重行為,包括現場搜、尾隨盯梢等。
十九、服務網點工作人員嚴禁在工作時間里嬉笑打鬧、出言不遜。
二十、服務網點工作人員不得沿街兜售叫賣。
二十一、服務網點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進入他人住所或辦公場所強行推薦產品或服務。
二十二、服務網點工作人員不得惡意搶奪他人客源,進行不正當競爭。
二十三、服務網點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或正職工作便利開展直銷業務活動。
二十四、、服務網點應設專人為顧客提供現場或電話咨詢服務以及投訴接待,確保顧客可以通過電話、書信、面談等形式進行咨詢或投訴,并對咨詢或投訴內容詳細記錄、分類處理,定期反饋給公司。
二十五、對于情況比較嚴重的投訴,服務網點應在積極處理投訴的同時第一時間將情況向公司分支機構匯報,并協助做好后續處理工作。
二十六、在政府主管部門依法檢查時,主動積極配合檢查。
二十七、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對外發布或者提供與公司有關的信息。
二十八、不得以任何形式囤積公司產品,若因囤積產品而導致產品滯壓或過期,不適用公司的退換貨制度。

 

第三部分  服務網點的貨物管理

一、服務網點的貨物管理守則
1.服務網點內須保證備有品種齊全、數量充足的綠之韻直銷產品,以保證服務網點正常運營中產品展示、退換貨的需要。
2.網點負責人每日檢查庫存,及時補貨,以確保每天有足夠的產品供應。
3.服務網點相關人員須每日填寫日報表,方便定期整理。
4.服務網點如在對庫存盤點中發現質量有問題的貨物,應及時反饋給公司處理。
5.服務網點須每月定期一次向公司總部匯報經營情況,如遇新品上市應每周上報一次,以便公司及時掌握區域庫存情況,確保當地市場貨物的充足、及時和有序供應。
二、服務網點的貨物管理流程
(一)服務網點的存貨管理流程
1.收貨、驗貨管理
(1)服務網點須設專人管理貨物,對于到達的貨物,服務網點須有2人以上在場方可開箱驗貨。
(2)服務網點負責人須根據隨貨的購貨單檢查貨物數量是否相符、有無質量問題,檢查無誤后,在購貨單上簽字后由貨運方回傳公司,同時做好服務網點的入庫記錄。
(3)若貨箱包裝有損壞或貨箱數量不符則服務網點可以拒收貨物。當時不能解決的須寫相應證明并由承運方工作人員簽字,同時將情況反饋公司,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處理。
(4)服務網點所有的貨物由貨物管理人員負責配送、保管,如果貨品有遺失,則由貨物管理人員承擔賠償責任。
2.庫存盤點流程
(1)盤點周期:日盤點(每日下班后)和月盤點(每月底)。
(2)盤點負責人:服務網點負責人。
(3)盤點方法:分為賬面存貨盤點和實際存貨盤點。賬面存貨盤點是指根據數據資料,計算出商品存貨;實際存貨盤點是進行實地的清點統計。
(4)盤點前準備:盤點表及紅、藍色圓珠筆。
(5)盤點中作業:初點作業、復點作業和抽點作業。
(6)盤點賬冊工作:將盤點單上的原價欄中記錄的各商品原價和數量相乘,計算出商品的盤點金額。
4.出現質量問題的商品處理流程
(1)若發現質量問題商品,應立即移離貨架,以免影響服務網點形象。
(2)移離賣場后,應做好歸放登記。
(3)相關責任人向服務網點負責人提供書面報告,寫明原因。

 

第四部分 服務網點資格管理
一、服務網點合同到期續約
1.市場管理中心在《服務網點經營合同》到期前1個月內通知服務網點負責人重新簽訂經營合同。
2.如果服務網點負責人在合同到期前未重新簽定合同,則合同到期時,該服務網點的經營權自然終止。
二、服務網點經營資格暫;蚪K止
1.如服務網點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對其進行調查,在調查結果未落實前,公司有權暫停該服務網點的經營資格。
2.服務網點不得在被暫停經營資格期間開展業務,必須接受停業調查或者停業整頓;如果其不遵守公司規定,公司將會終止其經營權。
3.如服務網點違規情節較輕,且依照公司規章制度及時進行了整改,沒有給消費者及直銷員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恢復其經營資格。
4.如服務網點違規情節較嚴重,給消費者及直銷員造成嚴重損失,則公司將給予其相應處罰,并終止其經營資格。
5.被終止服務網點資格的服務網點負責人,3年內不能再向公司申請經營資格。
6.任何人不得在沒有經過公司審核批準的前提下,私自轉讓、暫;蛘呓K止服務網點經營權,否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個人承擔,同時公司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部分 服務網點的監督及違規處罰管理
公司及分支機構對服務網點的市場經營運作情況進行監督。對于服務網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背本手冊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運營行為,公司將視具體情況給予其相應處罰,該行為對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失的,損失由服務網點自行承擔。
一、處罰級別
對于授權服務網點及其負責人的違規行為,將會根據違規行為的輕重及造成后果的輕重,受到以下5類處罰:
1.警告:分為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
2.限期整改:期限為1-3個月。
3.罰款: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4.暫停授權服務網點資格:期限為1-3個月。
5.終止授權服務網點資格。
二、處罰程序
1.直銷員信息反饋、市場投訴、舉報、分支機構走訪等。
2.分支機構調查、核實。
3.公司總部決定處罰等級。
4.通知被處罰人。
三、復審程序
服務網點如果對公司終止其經營資格的處罰有異議,須于處罰生效后30天內向分支機構客服部門提請申訴,客服部組織相關人員評議后將復審建議提交公司總部批示;逾期申訴公司將不予受理。
《綠之韻退換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消費者、直銷員和經銷商(以下統稱為“客戶”)的合法權益,體現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根據《直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它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從總公司、分支機構、網點出貨符合退、換貨條件的客戶。


第二章  退換貨的受理范圍
第一條  退貨
(一)30日無條件退貨
1、客戶自購買綠之韻產品之日起,產品未開封且包裝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提供售貨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出售方或綠之韻總公司辦理退貨。
2、客戶提出退貨申請時如產品還未發出,可直接向總公司申請退貨;
3、客戶提出退貨申請時產品已經發貨,需將貨品退回總公司后方可辦理退貨;
4、總公司及分支機構、網點應當自客戶提出退換貨要求之日起7日內,按照發票或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為其辦理退貨,物流費用由客戶承擔。
不屬于以上幾項規定情形,客戶要求退貨時,總公司及分支機構、網點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直銷員推銷合同的約定執行。
(二)產品質量問題退貨
客戶購買公司產品后,應當嚴格按照產品標示的儲存條件保存,已開封使用的產品,如在產品保質期內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經公司質量檢測部門及政府相關部門鑒定,確系產品質量問題的,可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發票或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為其辦理退貨,物流費用由總公司承擔。

第二條 換貨
(一) 30日無條件換貨
客戶購買綠之韻產品之日起,產品未開封且包裝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提供售貨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總公司、分支機構、網點辦理換貨,物流費用由客戶承擔。
(二)30日以上換貨
客戶購買綠之韻產品之日起的180天內,產品保質期在1年以上,產品未開封且包裝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提供售貨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總公司申請換貨,可按照產品購貨價的50%給予調換,物流費用由購買方承擔。
(三) 質量問題換貨
客戶購買綠之韻產品后,應當嚴格按照產品使用標準保存或使用,已開封使用的產品,如在產品保質期內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經公司質量檢測部門及政府相關部門鑒定,確系產品質量問題的,可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發票或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為其辦理換貨,物流費用由總公司承擔。
(四) 運輸事故換貨
客戶購買綠之韻產品后,產品在運輸途中發生破損、遺失等問題?蛻粼谑盏截7日內反映到總公司、分支機構、網點,經核查屬實后可辦理重新補發。換貨價格與購買時一致,物流費用由總公司承擔。
(五)產品錯發換貨
客戶購買公司產品后,簽收貨物時發現產品發錯,經核實情況屬實,可享受無條件換貨。換發價格與購買時一致,物流費用由總公司承擔。
第三條儀器類產品售后處理
1、消費者購買綠之韻儀器類產品之日起的30日內,產品未開封且包裝完好無損,須提供售貨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總公司、分支機構、網點或者向其推銷該產品的直銷員/經銷商辦理換貨和退貨;
2、客戶購買綠之韻儀器類產品后,在保質期內出現故障,提供售貨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可直接在綠之韻總公司業務服務部免費辦理檢修;如因天災因素、人為因素及操作不當等導致故障,根據故障情況按市場最低標準交納維修費;
3、客戶購買綠之韻儀器類產品后,超出保質期出現故障,提供售貨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可直接在總公司業務服務部免費辦理檢測,并根據故障情況按市場最低標準交納維修費;
4、儀器類產品不提供上門服務,具體保質期依照產品說明執行;
第四條  不予退換貨的情況
1.不能出具發票或售貨憑證,以及發票或售貨憑證不符合開具要求且不能提供相應證明的;
2.產品包裝破損或已開封,無法再次銷售的(產品本身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除外);
3.所提供的發票或售貨憑證與擬退換貨的產品不符的;
4.發票或售貨憑證上所示日期超過規定期限的;
5、不是通過綠之韻總公司、分支機構、網點、直銷員購買的產品;
6、產品因不正確儲存、錯誤使用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產品問題;
7、特價購買的產品、禮包或贈品、資料、輔銷品、已更換包裝、已下架產品。
不屬于以上規定情形的,消費者、直銷員要求換貨和退貨的,綠之韻公司、綠之韻公司的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服務網點和直銷員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換貨和退貨。

 

第三章  退換貨管理
第五條  管理辦法
(一) 退換貨途徑
客戶向綠之韻總公司、分支機構、網點辦理退、換貨。
在符合退、換貨標準的前提下,總公司及分支機構、網點自客戶提出退換貨要求之日起7日內,依據《退換貨制度》按照發票或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為其辦理退貨。
(二) 辦理退、換貨所需資料
1、符合退、換貨標準可予以退貨的產品
2、售貨憑證及發票
3、填寫退/換貨申請表
(三) 退換貨流程
客戶提出退換貨要求→核實是否符合《退換貨制度》→填寫《退/換貨申請表》→經相關負責機構審批→給予辦理更換產品或退貨款
1、消費者退換貨
1.1消費者退換貨辦理方法一:
消費者向網點提交退換貨申請---提供售貨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并填寫《退換貨申請表》---由網點按照公司退換貨制度審核---消費者退回產品---網點按照退換貨處理流程辦理退換貨;
1.2消費者退換貨辦理方法二:
消費者委托向其推銷該產品的直銷員辦理退換貨---直銷員收集其完整的退換貨申請資料---由直銷員向綠之韻總公司、分支機構、網點按照退換貨處理流程辦理退換貨;
2、直銷員/經銷商退換貨
直銷員/經銷商向綠之韻總公司、分支機構、網點提交退換貨申請---提供售貨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并填寫《退換貨申請表》---由總公司、分支機構、網點按照公司退換貨制度審核---直銷員/經銷商退回產品---總公司、分支機構、網點按照退換貨處理流程辦理退換貨;
3、異地退換貨辦理方法:
客戶通過電話或微信等遠程途徑提交退換貨申請---提供紙質申請書并附上相應的發票憑證或者照片、視頻等證明文件---總公司及分支機構、網點填寫《退換貨申請表》并按照退換貨處理流程辦理退換貨;
(四) 售后服務部門及投訴處理
綠之韻公司設立客戶服務熱線4006900888,退換貨服務郵箱2505649196@QQ.COM、退換貨服務微信TCYS8818。
售后服務職責范圍:客戶咨詢關于綠之韻產品的各類投訴;受理并接受客戶對綠之韻產品的咨詢與意見;受理客戶的產品退貨、換貨;負責產品調查與了解客戶需求。
投訴流程:投訴受理→報客戶服務部主管→評估投訴提出處理意見→3個工作日內回復投訴處理意見
(五) 補充說明
1、在您收到貨物的7天內,如發現商品有質量問題,或破、損等情況,要求換貨,請您通過電話、QQ郵箱或者微信與公司客服聯系,告知需退換產品的購貨單號、商品名稱、退換貨原因等信息。經確認后方可退換貨,否則本公司或分支機構將拒絕沒有任何說明的退換貨要求;
2、為保障您的權益,收到有綠之韻標示的貨物后,請當場開箱驗貨,與隨貨訂單核對,如有問題,請您拒收并立即與綠之韻公司客服取得聯系;若無問題,無條件退換貨產生的物流費用均由您本人承擔;如有疑問可咨詢客服熱線400-690-0888。
3、退換貨的產品在購買時如有優惠裝或捆綁的促銷品,則需將已優惠或贈送的產品/物品一并退回。
4、直銷員向公司辦理退換貨的部分,除按《退換貨制度》處理外,應扣除與退回的產品有關的且已支付的傭金及業績。
5、因質量原因退貨,但經本公司質檢部認定并不存在質量問題的退貨部分,將會在客戶下次進貨的時候,隨貨發回。
6、隨著公司的進一步發展,我們將針對具體情況,不斷完善,有效的保護客戶的權益,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讓客戶滿意。


第四章  退換貨處理規范流程
一、目的:保證產品質量、規范退/換貨流程、管控不合理退/換貨要求、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二、范圍:使用于公司所有產品,包含保健品、食品、日用品、儀器類產品
三、宗旨:依托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售后三包規定》
綠之韻公司及分支機構、網點或推銷產品的直銷員在銷售產品的過程中,必須:
1.詳細向消費者和直銷員解釋《直銷產品退換貨制度》。
2.嚴格按公司的退換貨制度執行。
四、內容:
1、客戶要求退回產品,必須在公司售后服務系統中提交退貨申請,填寫《退/換貨申請表》,經公司相關部門審核符合要求后,方可辦理退/換貨手續;
2、綠之韻分支機構、網點收到客戶咨詢產品售后問題,必須引導消費者完成售后服務系統操作,并將問題反饋至綠之韻公司售后服務工作人員,由售后工作人員告知處理方式。
3、退/換貨回收的產品必須跟正常銷售產品分開儲存,并清楚標識。分支機構、網點受理退換貨需按照《退/換貨申請表》內容核查退回產品后連同紙質文件及退回產品在受理退換貨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寄回公司總部,并在《退/換貨申請表》簽字確認及通知售后工作人員,。
4、售后工作人員對退回產品處理:
4.1檢查品名、規格、產品批號、數量與《退/換貨申請表》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相關負責人聯系客戶處理。
4.2退回產品按品種、批號分別存放在退貨庫,同一產品同一批號不同渠道的退貨應分別記錄、存放和處理。
4.3售后工作人員填寫退換貨記錄,內容包括:品名、產品批號、規格、數量、退換貨單位及地址、退換原因及日期。
5、售后現場核對退回產品。按下列條款處理。
5.1退回食品、護膚品、保健品距有效期1年以內的原則上銷毀不重復銷售;
5.2退回產品距有效期1年以上的:
5.2.1外包裝已破損,產品最小包裝已破損、污染;發貨與退貨之間間隔時間在1個月以上的,無法確定產品在銷售過程中貯存、運輸符合要求的,售后按不重復銷售處理。
5.2.2外包裝無破損,產品最小包裝無破損、污染;發貨與退貨之間間隔在1個月以內的需取樣,檢驗不合格的,售后按不重復銷售處理;檢驗合格的,下達返倉建議通知倉庫。
5.2.3售后將退回產品填寫記錄后移交至倉庫保管員并將產品按相應要求進行貯存、發運。
5.2.4因質量問題而退回的產品,不允許重新包裝,銷毀處理。
6、儀器類產品售后處理流程:
6.1分支機構、網點受理儀器類產品問題時必須能對產品進行簡單的問題排查,若無法排查第一時間將問題反饋至總公司售后服務工作人員,通知寄回公司總部;
6.2售后工作人員收到客戶寄回的售后產品后,必須在《退/換貨申請表》中進行詳細登記,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檢修并回復消費者,30個工作日內返還。
6.3保修期外及天災因素、人為因素及儲存/操作不當導致的產品問題,售后工作人員根據售后配件進行合理的收費,售后工作人員每月進行對賬并向財務提交維修費用報表。
6.4售后需對寄回的產品進行問題分析,并根據問題的嚴重性向產品部提交產品改進方案及建議。


第五章  其他
一、本制度自2017年11月1日開始實施。
二、綠之韻生物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享有對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并有權適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

經銷商產品庫存管理辦法
1、經銷商在訂購產品前需要了解自身訂購產品的作用和功能,以利于自身對產品的銷售。
2、因公司產品內在品質和外觀升級較快,經銷商大量囤貨,將不利于已訂購產品的再銷售。
3、公司能夠保障各項產品的供應,經銷商可根據自身經營情況進行選擇和訂購,無需大量囤貨。
4、根據公司退、換貨制度,產品購買超過30天不超過180天,且不影響二次銷售的產品,在進行退換貨時,按照50%購貨價進行退換貨,為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經銷商可根據自身需求種類和數量合理進行產品的訂購,請按照1個月的銷售情況進行訂購,無需大量囤貨。
5、經銷商在儲存產品時,請按照產品的基本屬性和保存條件,進行分類存放,以“先進先出”為原則,防止產品因管理、儲存不當而造成影響。

 

售貨憑證
購買日期:    顧客姓名:    顧客電話:

代理店號:            售貨人姓名:

 

《綠之韻服務網點經營合同樣本》
甲方:綠之韻生物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下稱“綠之韻公司”)
授權代表:   職務:
乙方:綠之韻    省  市   區服務網點  (下稱“服務網點”)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身份證號:

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直銷行業服務網點設立管理辦法》、《禁止傳銷管理條例》等直銷服務網點的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乙方成為甲方直銷服務網點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授權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依法承擔甲方直銷服務網點的職能,在授權期限和區域內按照我國關于直銷服務網點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約定及甲方公司規章制度向最終消費者、直銷員提供了解商品性能、價格、辦理退換貨等服務項目。


第二條 授權期限、區域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授權乙方承擔服務網點職能的區域限于乙方所在的市/縣 區,且甲方在該區域范圍內已獲得國家商務部批準開展直銷業務。
3、乙方設置的服務網點面積不得小于50平米,地址不得在居民住宅、學校、醫院、部隊、政府機關等相關場所。乙方經營地點若發生變更的,最遲應在地點變更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得到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變更;如未通知的,甲方有權取消對乙方的授權。


第三條 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所在地區/縣級以上(含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對服務網點方案的認可。
2、為確保乙方在授權范圍內對外提供的服務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政策的要求,甲方可對乙方的服務活動進行業務培訓或核查,以及進行必要的指導和監督。
3、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可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與直銷業務相關的培訓。
4、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標準服務網點的授權牌匾或標志。
5、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經營“直銷業務”必需的有關資料,并將根據服務需要向乙方提供最新的相關信息。
6、如乙方違反我國關于直銷服務網點建設相關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對乙方服務網點經營的授權。
7、甲方有權在授權期內對乙方的具體運作及經營管理有監督權、建議權。


第四條 乙方權利及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并遵照甲方公司相關規定,守法經營,按章納稅。
2、嚴格按照服務網點的經營管理規定,熱情服務所有的消費者及綠之韻直銷員,絕不向消費者及綠之韻直銷員夸大產品性能,絕不向公司提供虛假的退換貨記錄。
3、服務網點負責人必須通過親自實施或指導、督促他人實施等方式,確保服務網點經營運作的正常開展,在運作中維護甲方的公司形象及利益。
4、服務網點不得招募、培訓和管理直銷員。
5、未經甲方許可,服務網點不得擅自做產品優惠促銷活動。
6、服務網點不得擅自向直銷員收取資料、教材等物料費用。
7、在非政府主管部門人員進行咨詢時,未經甲方許可,服務網點不得擅自公布甲方公司的內部信息。
8、服務網點不得違反《禁止傳銷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團隊計酬。
9、服務網點在經營中違反甲方公司的相關規定,從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如:被公安、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的),由其自行解決并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服務網點承諾絕不私自或授意他人編制、印刷、復制、刻錄、發行、出版和銷售有關涉及綠之韻公司的商標、圖片、文字資料等各種印刷品、錄音制品、光碟等文字、聲音及影像制品的宣傳、輔銷資料。
11、服務網點承諾絕不采用任何形式的利用“綠之韻公司”的名義從事非法經營的行為。如違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由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保留追究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相關責任的權利。
12、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之規定,在不低于50平米的實體門面內提供服務,并不被市場投訴。
1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授權范圍或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4、乙方自行租賃房屋做為服務網點場所,并自行承擔水電、房屋租金等事宜。如因租賃等事宜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
15、乙方在授權期內必須參加甲方所組織的關于服務網點相關的培訓、活動。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有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授權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未續約的,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以書面通知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本合同約定或甲方公司規章制度的;
(2)由于乙方經營過程造成的經濟糾紛,妨礙正常的服務網點運營,使甲方受到較大的經濟損失的;
(3)乙方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4)乙方喪失繼續成為甲方服務網點所必備的相關條件的;
(5)其他乙方損害甲方公司利益的行為。
3、乙方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授權期限屆滿前,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終止本合同的請求,甲方書面認可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終止后7日內,乙方應停止本合同的相關授權服務,并將與“授權業務”有關的一切資料和記錄,包括但不限于促銷資料、運營守則、表格、設計圖樣及所有其他有關資料和記錄(包括電子文檔),無條件退還給甲方處理。
5、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內,甲乙雙方公平協商續約條件,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6、本合同終止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資料。
第七條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授權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綠之韻生物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綠之韻    省  市  區服務網點

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綠之韻服務網點承諾書樣本》

讓規則守護綠之韻 讓規則守護我們的事業

---服務網點負責人承諾書

本人自愿申請成為綠之韻區域服務網點的負責人,在此鄭重向綠之韻生物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承諾:
在今后的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規范管理,帶頭做一名合格的服務網點負責人,現鄭重承諾如下:
1、服務網點在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等,嚴禁對公司和公司產品進行夸大、虛假宣傳。
2、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遵照公司的相關規定,進行辦理服務網點相關證照。
3、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守法經營,按章納稅。
4、嚴格按照服務網點的經營管理規定,不得設在居民住宅、學校、醫院、部隊、政府機關等場所。
5、熱情接待所有的消費者及綠之韻直銷員,絕不向公司提供虛假的退換貨記錄。
6、本人確保網點員工遵照執行本承諾內容,通過親自實施或指導、督促他人實施等方式,確保服務網點經營運作的正常開展,在運作中維護公司的形象及利益。
7、服務網點不得招募、培訓和管理直銷員。
8、未經公司許可,服務網點不得擅自做產品優惠促銷活動。
9、服務網點不得擅自向直銷員收取資料、教材等物料費用。
10、在非政府主管部門依法檢查期間,未經公司許可,服務網點不得擅自發布公司信息。
11、在政府主管部門依法檢查時,主動積極配合檢查。
12、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對外發布或者提供與公司有關的信息。
13、不得以任何形式囤積公司產品,若因囤積產品而導致產品滯壓或過期,不適用公司的退換貨制度。
14、服務網點不得違反《禁止傳銷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團隊計酬。
15、服務網點不得有任何輕視、貶低、攻擊、誣蔑、詆毀同行業及其他服務網點的言行;不得有誣告同行業及其他服務網點和妨礙同行業及其他服務網點正常經營的行為。
16、在經營中違反公司的規定,如出現各種問題時(公安、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職能部門查處)由服務網點自行承擔解決,公司概不負責任。
17、絕不私自編制、印刷、復制、刻錄、發行、出版和銷售有關涉及綠之韻公司的商標、圖片、文字資料等各種印刷品、錄音帶、光碟等文字及聲像的宣傳、輔銷資料。
18、絕不采用任何形式的利用“綠之韻公司”的名義從事非法經營的行為。如觸犯國家法律,本人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公司有權保留追究造成經損失的權利。
本人自愿簽署此承諾書,并保證嚴格遵守上述承諾,同時亦保證將認真監督、管理服務網點,使之完全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及公司各項規定規范運作。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公司的處罰,包括書面警告、凍結網點經營資格或取消網點經營資格;本人愿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給綠之韻公司造成的損失并承擔法律后果,且不因此提出任何異議。
此承諾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承  諾  人(簽名):
身份證編號:
服務網點編號 (蓋章):
聯系電話:
簽署日期:

本網頁必須經國家商務部審核通過后方可使用,其具體內容將根據國家商務部的審核意見做相應變更。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綠之韻集團 版權所有. 技術支持:新聞信息中心
偷拍激情视频一区二区三区